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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在试行的过程中,充分展现了其活力,它在推动我国农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家庭农场模式的优越性主要是其具有规模效应:首先适度规模有助于整体布局的调整,其次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进一步提升了商品率,形成了规模化的商品生产,规模化的商品生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民增收,提高了产业经济效益,进而带动了社会效益。家庭农场模式不仅可以避免联产承包责任制因规模不足而带来的缺陷,而且坚持了其发展过程中特有的活力,它将成为是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模式。近年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社会变迁的速度也不断得到提升,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这就为农村的土地集中和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国家的政策扶持力度也在加大,目前,家庭农场在我国松江、宁波、武汉、延边、郎溪等农业经济发达的地区得到了有效推广和快速发展,现已初具规模,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从总体来看,家庭农场在取得瞩目成效的同时,其弊端也日益暴露,家庭农场经营方式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推广的仍然很少,而且其概念界定也十分模糊,缺少一致的标准,很多地区农户的家庭农场经营意识淡薄,家庭农场的相关服务体系不健全,有关的社会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缺乏专门针对家庭农场的倾向性。本文主要运用文献法和调查法进行研究,首先运用文献分析法阐述了家庭农场的相关概念以及重要的理论基础,并详细描述了几个典型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支持特点以及美法日和我国松江、宁波、武汉等地发展家庭农场的经验,然后采用实地调查法以安徽省郎溪县家庭农场为调查对象,结合现有的文献资料,总结分析了郎溪县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农场经营模式、发展成效以及农场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等。并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得出土地流转困难、金融支持体系不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职业农民缺乏、农业技术推广困难等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因素。最后针对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因素提出以下对策:(1)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制度,确保土地流转顺利;(2)完善金融支持体系建设,加大农场支持力度;(3)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农场稳定发展;(4)加强农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农场主素质;(5)促进家庭农场经营结构的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