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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村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原本隐而不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日益呈现出群体性、复杂性、应对措施少等特性。土地不仅是农民的“保命田”更承担着国家粮食安全的重担。只有最大限度的提高土地效益,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公平有效地解决土地纠纷,才能保障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从计划经济进入市场经济,原有的纠纷解决方式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尽快改革。诉讼爆炸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效力疲软是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纠纷解决机制面临的突出问题。本文拟以这一问题的解决为主线,以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概念为切入点,在剖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纠纷产生原因的基础上,通过对国外土地流转纠纷解决机制的分析和借鉴,试图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纠纷解决机制。全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界定。文章首先分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概念,强调市场规则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中的重要作用;其次,文章探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特点,因土地这一商品的特殊性,使之与一般商品市场存在诸多不同之处;最后,文章详细阐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现状,指出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建立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各地区发展很不平衡,且呈现弱市场化现象。第二部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纠纷及其成因。文章首先分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纠纷的含义,指出纠纷的本质是利益分配不均;其次,文章剖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纠纷的特点,表明季节性、群体性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纠纷呈现复杂多变的特点,处理难度增大;最后,文章分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纠纷的成因,从基层组织违法行使职权、流转合同订立不规范、权属不明、政策的调整和现行立法的混乱五个层面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纠纷产生的原因。第三部分是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文章主要介绍了三种纠纷解决方式:仲裁、调解和诉讼,而仲裁是本部分的核心内容。首先,文章详细介绍了仲裁的现状,在对仲裁的含义进行简单讲述之后,点明仲裁这种纠纷解决方式的优点及其存在的缺陷,仲裁的高效、便捷、成本低廉使之逐渐成为当事人的首选,但仲裁裁决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需要依赖法院的支持,使之面临不被确认的危险,降低了仲裁的威信;其次,文章简单介绍了调解的现状,调解是运用最广泛的纠纷解决方式,与仲裁在灵活、高效和效力方面存在很多共同之处;最后,文章阐述了诉讼的现状,尽管诉讼程序繁琐、成本高居不下,但诉讼作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方式的地位依旧不可动摇。第四部分是国外土地流转市场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与启示。文章首先重点考察了以美国、英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国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情况,总结出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国外得到普遍运用,成为解决诉讼爆炸的主要方法;最后,通过上述分析,找出我国与国外的差距,从而凝练出构建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纠纷解决机制的经验启示。第五部分是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文章首先强调了基层政府在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提出政府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中应当承担的责任——扮演一个监督者、引导者以及服务者的角色;其次,文章提出从两个方面加强调解与诉讼的有效衔接,即修改法院对调解协议不予确认的标准和将在诉讼过程中引入调解立法化,并强制执行;最后,文章针对仲裁的局限性,提出改变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审查方式,变实质审查为程序审查。实践证明,单一的纠纷解决方式已经不能有效解决日渐复杂的矛盾和纠纷,笔者希望通过对现行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整合社会资源,对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纠纷解决机制略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