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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在2004年1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首次提出的,这一政策是我国农业机械化领域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公共政策,它的实施对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有着极具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而农民通过农业机械化增收致富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环。本文选取绩溪县为研究对象,首先通过数据分析法对绩溪县历年的农机化统计数据和发展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研究发现,自2004年我国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全县的农业机械保有量、耕种收机械化水平等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同时对促进我县农民增收也起到了关键作用。其次结合公共政策执行理论对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过程进行了研究分析,包括绩溪县历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补贴机械目录、补贴标准等,发现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包括政策实施存在滞后性、销售的农业机械定价混乱、补贴机械的质量和售前售后服务难以保障、套取和挤占补贴资金现象、农民在购机过程中具有盲目性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实施的有效性,经过分析,共发现有农机主管部门政策执行力不足、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农机经销企业在农机买卖过程中存在误导和欺骗行为、法律法规缺位导致依法实施补贴政策的条件有限、农机采购主体文化程度低和维权意识薄弱五个方面的原因。最后运用政府干预理论、公共政策执行理论等公共管理理论对分析发现的问题提出优化建议,包括加强农机主管部门的执行力、加强政府监管、健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的法律法规、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为绩溪县以及类似地区更有效的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供思路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