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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权保障是当今面临的严峻课题,一方面是因为环境权保障仍处于探索阶段,虽有环境权保障之宏观体系,但没有系统全面的环境权保障之理论,没有统一规范的文本,不能适应环境保护形势发展的要求;还因为环境保护这一相对特殊的领域正在成为我国民主建设进程的前沿阵地,许多政府管理机制的民主化改革,都是以环境保护为首要切入点,对环境权保障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另外在市场机制逐渐完善的过程中,传统的法律标准正在从公民以“义务本位”为基础发展为“权利本位”,公众的权利诉求逐渐加大,这也对环境权保障提出了迫切的要求。生态文明的建设必须建立在公民对自身环境权的伸张和保障的前提之下,在环境危机日益严重的形势下,环境权面临着诸多威胁。环境权能否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不仅会影响我国环境法治的发展,也会制约我国民主建设的进程。基于此,本文尝试对我国环境权保障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为保障环境权提出合适的解决建议与对策,这对于健全环境立法体系、促进社会协调持续发展均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具体来讲,本文主要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文章的简要介绍,主要包括有关环境权保障的问题提出,国内外研究现状等内容。第二部分阐述了环境权利保障的一般观点。包括我国研究这方面的专家对环境权概念和环境权利性质的主要观点,同时以国家保护义务理论等为切入点,为环境权的保障提供部分理论支撑。第三部分是对我国环境权保障现状的研究以及环境权保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环境权概念尚没有统一的观点,政府层面上和司法诉讼制度对环境权保障造成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方面的困境。第四部分是对域外环境权保障方面的研究,选取了两个较有代表性的国家,介绍美国和日本的经验,以期可以对我国环境权保障提供可以借鉴的有益经验。第五部分提出了环境权保障的完善措施,包括环境权的立法、行政、司法三个层次的改进。首先是用宪法规定环境权的基本内涵,并通过宪法解释的方式来创制环境权。其次加强环境权的制度保障建设,更好的发挥政府之于环境权保障的主导性和重要性。最后,通过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来全面构建我国环境权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