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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与法治政府建设是分属于两个不同学科领域的概念与理念,经济发展是效率问题,强调资源的优化配置,法治政府建设是正义问题,强调制度的优化架构。自改革开放以来,不论是国家政策推动,还是社会自身发展,“经济发展”与“法治政府建设”成为社会的主旋律。从历史发展来看,经济发展与法治政府建设关联密切。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但经济发展能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绩效吗?基于社会经济转型、全面依法治国及五大发展理念的战略背景,本文依据回归分析方法及系统的调查数据,试图回答这一现实问题。利用2015年广东省的抽样调查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一是地区GDP、人均GDP与法治政府建设绩效的Pearson相关系数分别为0.781、0.696,即两者均与法治政府建设绩效有较强的相关性;二是不同发展层次的经济水平对法治政府建设绩效的影响不一,第一层次(经济发达地区)的Pearson系数为0.339,第二层次(经济较发达地区)的Pearson系数为0.413,第三层次(经济发展一般地区)的Pearson系数为0.455,第四层次(经济欠发达地区)的Pearson系数为0.638;三是公众收入和公众收入的离散程度对法治政府建设绩效的影响不一。公众收入对法治政府建设绩效的指标影响不一,公众收入离散系数与法治政府建设绩效的结果呈负相关,也即,公众收入差距变大,法治政府建设绩效会变低。但经济发展与法治政府建设绩效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经济发展并不能对法治政府建设绩效产生决定性作用,虽然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其法治政府建设绩效对经济发展的依赖性很高,但是随着经济发展程度越来越高,法治政府建设绩效对经济发展的依赖性是不断降低的。笔者建议明确经济发展与法治政府建设两者之间的关系,界定边界,使经济发展与法治政府建设在各自的领域有所成效,同时,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大公众参与与权力监督,切实解决好贫富差距问题,不断完善产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