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提出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十九大报告中又再次强调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开始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模式,个人所得税改革和税收制度改革都迈出了重要一步。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8年第56、59、60、61号公告,在自然人纳税识别号、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专项扣除、扣缴申报等方面做了补充规定,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采取合并计税,按月预缴,年终由个人自行进行纳税申报。同时,综合所得计税时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纳税人的税负,有利于收入再分配的公平,减少贫富差距。未来,我国的直接税比重将有所上升,自然人自行申报纳税的情况也会增加。税收制度的落实也需要完善的税收征管做保障,然而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自然人税收征管机制都还不够完善,会对改革后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带来一定影响。同时,自然人税收征管制度的完善,对于健全税收征管体系、优化税制结构、提高纳税遵从度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现阶段我国也有部分省份为落实改革要求,陆续开始探索自然人税收管理机制构建。例如,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广东省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办法》,通过政策明确自然人登记、申报、信息管理等税收征管规范;江苏省加快信息化办税建设,为自然人网上申报办税提供便利;云南省通过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对自然人纳税人的税务监管。这些地区的成功探索实践,给我国自然人税收征管机制的完善提供了思路和参考。本文首先利用文献研究法,通过阅读国内外自然人税收征管方面的文章、著作,学习税收征管的相关理论,了解目前国内外对自然人税收征管的研究现状,总结专家学者们构建的理论框架。其次,分析自然人纳税人的特征以及个人所得税改革给自然人税收征管带来的影响,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总结出目前自然人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再次,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一方面调查总结国内部分省份在自然人税收征管上进行的探索,作为案例进行研究,分析地区实践的先进性和全面推广可行性,另一方面学习发达国家长期以来形成的比较完善的自然人税收征管制度,借鉴其成熟经验。最后,在分析国内问题并学习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从制度设计、配套措施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自然人税收征管机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