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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河是一条历史名河,素有“英雄河”“美酒河”“美景河”“生态河”之称,可是近年来,赤水河流域的水生态环境遭受到了严重的污染与破坏。得此恶果,必有其原因。赤水河流域本应该是一个完整的自然区域,由于人为因素,被分割为不同的行政区域。一直以来,上下游各个行政区域都是以自身地区利益为导向,区域之间对于生态环保方面的工作缺乏沟通与协商,各自都为了满足当地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无限度地对赤水河流域内的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尤其是对水资源的掠夺,掠夺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流域自身生态环境的恢复速度,从而导致流域内水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与污染,水量不断减少,水质不断下降,最终反过来制约到整个流域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为了解决水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贵州省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与办法,对赤水河流域实施生态补偿,以期平衡上下游各区域利益和实现水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之间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以赤水河流域为研究对象,从法学的角度对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的实施进行初步的探讨。本文分三部分,共三万八千多字。本文第一部分是分析流域生态补偿及基本理论。首先,由于流域生态补偿的概念尚未统一,通过对已有的研究进行分析,从法学角度提出流域生态补偿的概念。其次,厘清目前繁杂的流域生态补偿的分类。再次,探究流域生态补偿的原则与价值。最后,探讨流域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进而提出与法学有密切联系的一些基本理论。本文第二部分是通过实践调研的基础上,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了解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实施的现状以及寻找出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与其他相关方面问题。本文第三部分是针对目前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出现的问题,提出完善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的法律建议与相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