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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建筑行业纳入了“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范围,加入到了增值税体系。“营改增”避免了建筑业重复交税的问题,在理论上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并促进了社会分工的专业化;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使建筑行业的下游企业可以得到增值税进项抵扣;并鼓励建筑企业提高技术装备的水平,促使企业向建筑生产的工业化迈进。但实施一年以来,相当一部分建筑企业出现了实际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企业在具体应对中也面临了一系列的难题,这一现象与国家制定税改政策的初衷相违背。于是,笔者在沪深建筑类上市公司中选择了主营业务突出的三家公司:城地股份、中装建设、花王股份。对其成本构成进行分析比较,推测其不同进项税额抵扣比例的税负率变化情况,并用2016年的年报数据对其追踪测算,得出以下结论:纳税筹划的合理运用会对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税负率产生巨大影响。建筑企业纳税筹划的选择,影响着销项税额和进项税抵扣额的大小,进而决定着企业的税负率。针对这一结论,笔者着重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阐述,并提出了一系列的意见和建议。主张建筑企业努力在宏观层面做好组织框架的“扁平化”改造和业务流程的重构;在微观层面,建议企业着重从收支两方面入手,在销项和进项税额上进行纳税筹划的策略分析。利用对税收政策法规的研究,筹划建筑企业纳税的具体操作方案,以尽可能的达到节税的目的。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能对广大中小型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