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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服务方式创新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中国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从国情出发,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为理论基础即社会公仆论、群众路线论、服务人民论、人民民主论是政府服务方式创新的理论基础。同时借鉴西方国家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益理论和经验。新公共管理理论与新公共服务理论是政府服务方式创新的理论借鉴。政府服务方式创新也有其深刻的现实依据。政府服务的主动性不够、政府服务的时效性不强、政府服务的质量不高、政府服务的效果不佳都是当前政府在提供服务时存在的问题。新型的服务方式是主动性服务与回应性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回应性服务是政府服务的基本形式,是政府得以生存和延续的基础,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所在,但它是一种较低层次的服务方式。主动性服务更加强调政府服务的主动性与预见性,它比回应性服务更能体现国家性质,是一种较高层次的政府服务。对回应性服务的镂析主要包括对其基本内涵、基本类型、基本特征、主要优点和缺陷四个大方面来探讨。回应性服务的基本类型包括:职能性回应、诉求式回应、责任性回应、前瞻性回应。法制性、责任性、有效性是回应性服务的基本特征。回应性服务的主要优点包括:回应有效性、目标明确性与回应直接性。回应性服务的主要缺陷包括:回应被动性、回应滞后性与回应低效性。对主动性服务的阐释主要包括对其基本内涵、基本类型、基本特征、主要优点和缺陷四个大方面来探讨。主动性服务的基本类型包括:政策性服务与技术性服务相统一、工作服务与生活服务相统一、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统一、前摄式服务与反应式服务相统一。回应性服务的基本特征包括:非强制性、内在决定性、预见性、互动性、公平性。主动性服务的主要优点包括:超前性、自愿性、亲民性。主动性服务的主要缺陷包括:单一性、随意性、不平等性。新型服务方式即两者的结合。新型服务方式的内涵包括三个方面:回应性服务包含主动性服务;主动性服务寓于回应性服务;回应性服务与主动性服务相辅相成更加体现民本位。新型服务方式的类型主要包括:执法式政府回应、立法式政府回应、前瞻式主动服务、被动服务引发的主动服务、突发事件引发的主动服务。新型服务方式具有以下特征:公开性和透明性、民主性和主动性、科学性和理性、继承性和权变性。新型服务方式同时吸取了回应性服务与主动性服务的优点,两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成为科学合理的优化组合结构。对增强政府的政治合法性,维护政权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探讨服务型政府新型服务方式的实现途径时同时探讨了回应性服务与主动性服务的辩证关系。回应性服务与主动性服务具有同一性,其主要表现为:政府的服务对象相同、政府的服务目标相同、政府的服务宗旨相同、实现基础相同、政府承担的责任相同。同时回应性服务与主动性服务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服务的自觉性不同、服务态度不同、服务理念不同、服务评价方式不同、服务影响和效果不同。正确处理主动性服务与回应性服务的辩证关系主要是实现两种服务方式的有机结合,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实现两种服务方式的有机统一,相互配合、相互补充。针对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服务方式,通过二者的有机结合,实现服务速度与服务质量的统一,即又快又好的服务。服务型政府新型服务方式的实现途径,主要是试图构建一个新型服务方式的实践体系,这个体系包括实现目标、实现原则、实现机制。服务型政府新型服务方式的实现目标主要是包括整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新型服务方式的实现原则主要包括:全心全意服务原则、从小事做起原则、从我做起原则、不图回报原则、持之以恒原则、完全彻底原则。服务型政府新型服务方式的实现一定要落实到具体服务机制的层面才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主要的机制建设有:进行服务意识教育、培养主动服务队伍、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建立服务质量机制、落实服务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