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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和定位系统的普及应用与发展,共享经济迅速崛起。其中依靠移动互联网技术,以“共享经济”为特点、基于地理位置服务的新型出行方式“共享单车”应运而生。摩拜、小蓝、ofo、哈罗等众多品牌共享单车纷相竞争,迅速扩张。因易操作、便捷、性价比高,深受消费者的欢迎,共享单车为绿色出行、解决道路拥堵及“最后一公里”等问题提供了便利与可能。但共享单车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乱停、乱放、私藏、破坏等各种不良行为现象,共享单车考验着国民素质,引起广大媒体、市民的普遍关注。如何解决不良行为不仅有利于共享单车行业的有序发展,而且关乎到市民素质、社会文明的提升。为解决共享单车不良行为,本文从共享单车众多不良行为现象出发,梳理共享经济、共享单车、不良行为、经典行为理论等国内外文献,基于规范激活理论模型,结合共享经济、共享单车特性及研究目的,对于用户而言拥有共享单车使用权而非所有权特殊情境,对规范激活理论进行改进。在模型中加入自我效能感、社会规范、奖惩机制3个变量,探讨影响共享单车不良行为因素,构建了后果认知、自我效能感、责任归结、个人规范、社会规范、奖惩机制、不良行为控制等7变量共享单车不良行为控制模型。模型以不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后果认知、责任归结以及自我效能感为影响个人规范的前置变量,以个人规范为中介变量,以社会规范、奖惩机制两个变量作为个人规范影响不良行为控制的调节变量,并提出假设假设。根据科学的测量方法,参考国内外成熟量表,采用李克特5级量表法,对问卷合理开发设计与测量,然后采用问卷调查法进行调研,收集数据,并利用SPSS软件对所得数据加以分析,验证提出的研究假设,得出以下结论:共享单车不良使用后果认知、责任归结以及自我效能感对个人规范有正向的显著影响;个人规范对共享单车不良行为控制有正向的显著影响;奖惩机制在个人规范和不良行为控制中起调节作用,当奖惩机制越强时,个人规范对不良行为控制的正向影响力更为明显;社会规范在个人规范和不良行为控制中起调节作用的假设,未得到支持。根据研究结论,针对共享单车诸多不良行为问题,共享单车企业、政府等应强化用户对共享单车不良行为的后果认知,引导用户责任的归结,培养用户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的义务感、责任感、自我效能感,促进个人规范的养成,同时发挥奖惩机制调节作用,并结合具体实际,提出共享单车不良行为控制管理策略。本研究丰富了规范激活理论,为共享经济在不良行为方面进行实证研究提供了思路引导,为共享单车企业、政府等利益相关者提供了有效政策性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