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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之后,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增长,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个新的二元社会结构随之产生,在传统城市、农村社会结构之间出现流动人口这一新兴的社会群体。流动人口为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他们却在与城市“融合”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问题,流动人口的社会治安问题便是其中之一。郴州市处于湖南南部,与广西、广东、江西三省接壤,作为湖南东南省“前哨”,得益于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郴州市吸引了大批来自省内外的流动人口。这些流动人口的聚集为郴州市的商贸、消费、工业、旅游等产业带来了较大发展,但是同时也带来了犯罪率上升、社会治安混乱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同时,流动人口进城后,面对就业、子女求学、医疗卫生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不公等现象,很容易引发流动人口与郴州市本地居民,甚至用工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的矛盾冲突,这些治安的隐患,对郴州市的政府管理能力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基于此,研究郴州市新二元社会下流动人口治安管理问题便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对郴州市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作出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从目前郴州市流动人口的现状到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状况都作了较为深入地阐述。通过对郴州市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中漏洞的查找,借鉴国内外城市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过程中的有益经验,以及运用新的社会治理理论,对于郴州市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模式进行了比较系统地探索。本文认为,郴州市当前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就是观念滞后、协调分工不畅、预警机制不够健全等,主要表现为政策法规明显滞后,造成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举步维艰;政府多部门功能交叉和协调难以到位,造成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一些空白与漏洞较多;管理方法单一导致重点不够突出,效率低下;对流动人口权利与义务的重视不够,容易引发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等。针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本文认为首要的是完善管理原则;其次是将传统的治理理念转变为以人为本、以融合为导向、突出法治的治安治理理念;再次是健全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操作体系。通过原则的把握、观念的改变以及操作体系的建设,顺利解决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真正保证流动人口的合法合理权益,完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长效机制,从而维护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