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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是我国第八大少数民族,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民族文化。蒙古族生态习惯法就是蒙古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积累和沉淀的优秀民族文化之一。它内容丰富,包括了草场保护习惯法、水资源保护习惯法、林木资源保护习惯法、动植物资源保护习惯法等具体内容,对蒙古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运用了文献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法、归纳分析法、例证法,对我国蒙古的生态习惯法进行了具体的论述。文章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文章对蒙古族生态习惯法的相关理论做了概述,具体介绍了蒙古族地区生态环境的现状,蒙古族生态习惯法的渊源、特征和效力基础等内容。第二部分,文章通过举例说明的例证分析法,论述了蒙古族生态习惯广泛而又丰富的内容,主要包括草场保护习惯法、水资源保护习惯法、林木资源保护习惯法、动植物资源保护习惯法、以及其他生态习惯法五个方面。第三部分,文章从社会功效和规范功效两个角度展开分析蒙古族生态习惯法的功效。其中,社会功效主要包括维护蒙古族环境秩序、保障蒙古族内部公平与正义、传递蒙古族的民族生态文化三方面内容。规范功效则主要体现在对环境保护指引和评价功能、对违反生态习惯法行为的强制作用、以及对蒙古族成员行为的预测和教育作用。第四部分,文章具体阐述了我国蒙古族生态习惯法所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生产力水平提高对蒙古族生态习惯法带来了冲击;第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对蒙古族生态习惯法的不利影响;第三,民族融合对蒙古族生态习惯法的淡化;第四,蒙古族生态习惯法中某些消极因素的负面影响;第五,蒙古族生态习惯法与我国环境法体系存在冲突。第五部分,文章从蒙古族生态习惯法面临的困境出发,探索蒙古族生态习惯法的发展出路,希望对蒙古生态习惯法的发展、以及蒙古族地区生态保护有所裨益。首先,必须止视蒙古族生态习惯法的现实存在;其次,应当民族融合中重视对蒙古族传统生态习惯法的保护;再次,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破除蒙古族生态习惯法中的落后观念;最后,努力促进蒙古族生态习惯法与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