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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Belt and Road,缩写B&R)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是习近平主席于2013年9月和10月先后提出的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它将充分运用中国和相关国家现有的双多边机制,发挥现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的作用。而“一带一路”倡议的目的在于借用古代丝绸之路这一历史符号,高举和平发展旗帜,不断增进和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创建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以及责任共同体。如今世界在不断变化,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依然存在,世界经济渐渐复苏、发展日益分化,国际投资贸易格局和多边投资贸易规则酝酿深刻调整,各国遭遇到的发展问题依然严峻。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我国对外投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投资规模屡创新高。但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规模增幅不大,甚至出现减退趋势,这种减退趋势的原因,及如何正确选择东道国进行投资成为本文的研究重点。本文创新性地提出东道国制度质量对中国OFDI呈U型曲线影响的假设,同时,将双边投资协定作为调节变量,研究其是否可以对东道国制度环境对中国OFDI的影响产生调节作用。针对“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与贫穷国家,文中加入非沿线(发达国家)数据进行对比性研究,使结论更具有说服性。本文通过截距固定效应模型构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FDI)与东道国制度质量、双边投资协定(BIT)之间关系的理论模型。选取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50个国家及20个非沿线(发达)国家2012-2016年OFDI样本数据进行实证对比分析。研究表明:东道国制度质量对中国OFDI的影响确实呈倒U型曲线影响;东道国制度质量对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非沿线国家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具有明显差异;双边投资协定对东道国制度质量对中国OFDI影响的调节作用在沿线国家与非沿线国家具有明显不同。基于以上研究结论建议中国企业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投资时,应根据政治制度质量调整对东道国投资政策,做到收益最大化;同时,在进行双边投资协定签订时,中国既要缔结较高标准的双边投资协定,又要注重本国的境外投资者在东道国受到高水平的保护,中国需要在两者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