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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中如何发挥其职能作用,实现社农“双赢”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农村信用社的持续发展是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因此,农村信用社要在不断改革的过程中寻求可持续发展的契机。本文从评价我国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能力出发,指出虽然2003年以来,农村信用社各项经济指标有了明显的改善,具备了相对较高的农村金融渗透程度。但总的来说,其经营状况仍不容乐观,自我发展能力还比较低,难以满足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究其原因,阻碍农村信用社持续发展进程的既有内部因素,又有外部因素。其中,内部因素占主导,主要体现在产权制度的缺陷和内部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上,而外部障碍则主要体现在外部管理体制行政化回归,存款保险制度、担保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的缺乏这几方面。因此,要实现我国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势必要利用改革的契机,一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建立持续发展的产权模式和内部管理机制,使其拥有长效的“造血”机制,形成稳定经营的良性循环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培育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制度环境、法制环境、政策环境、信用环境和市场环境等等。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农村金融需求也各不相同,因此,文章通过对我国三种产权模式的实践和相互比较分析,重点探讨了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模式的选择问题。指出如果选择了合适的模式,按照市场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产权的制度功能,那么新体制所产生的优势就会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并促进其持续发展。本文运用了产权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等理论,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基本方法,试图为我国如火如荼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借鉴,从而有利于合理地解决在改革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以及实现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