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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生产的快速发展,职业病的危害越来越严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本水处理剂生产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位于某开发区工业用地块区,主要建有药剂生产车间、仓库、综合楼、成品及半成品贮池、硫酸储罐等建筑,年设计规模为生产水处理剂10万吨。本文分析和确定该水处理剂生产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产生环节,检测该危害因素的浓(强)度,评价其危害程度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效果,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卫生验收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为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依据。本文用到的评价方法有:职业卫生调查、职业卫生检测和检查表分析。该项目中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粉尘、臭氧、硫酸、硫化氢和噪声。经检测,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该项目在选址、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所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检查等方面均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要求。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该项目特点,提出了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建议。企业对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措施和建议应认真落实,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各项职业病管理制度落实的情况下,该项目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方面是基本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