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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各项改革稳步推进。通过实施家庭承包制,大大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此后,国家不断完善了土地承包政策,使农民拥有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大量征用农村集体的土地。由于国家不断调高征地补偿费的标准,因此农村集体获得大量征地补偿款。同时,一部分地区农村集体也利用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的机遇,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农村集体在经营中也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少数明星村的经济实力更是令人瞩目。然而,在农村集体资源收益增加的同时,在集体资源分配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从农民权益和妇女权益的角度看,集体分配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两个,一是集体资源被少数村干部侵占问题,二是分配中的性别排斥问题。这两个问题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始终并且有越演越烈之势,尤其是农村集体资源分配的性别排斥问题。研究发现,农村集体资源分配性别排斥问题的根源是父权制。其次,政府对村民自治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监管缺位也是原因之一。最后,当前利益受损群众不能通过司法途径有效维护合法权益也是该问题产生的原因。农村集体资源分配性别排斥行为已经引发了大量的社会问题。性别排斥带来的最直接影响是部分村民合法权益受损,使农村地区性别分层情况加剧。部分利益受损村民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持续上访、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政府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过程中思想认识不到位,维稳措施不力甚至乱作为,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维权行为和维稳行为之间的矛盾。同时农村集体资源分配性别排斥行为也会导致习惯法与国家法之间的矛盾,习惯法会架空国家法,影响国家法的权威。农村集体资源分配性别排斥所导致的问题还会随着国家城镇化的推进而加剧。因为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农村集体资源的价值将进一步显现,利益分配的矛盾将加重。因此必须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带来的严重后果。因此本研究将从农村集体资源分配的性别排斥问题的表现、深层原因、产生的后果、地方解决该问题的实践和解决该问题的对策等五个方面展开论述,希望能对此问题的认识有一定的推进。导论部分主要介绍性别视角下的农村集体资源分配问题研究的背景、意义,当前学术界对该问题研究的现状并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评述,在此基础上提出本研究的思路和方法。第一章主要阐述农村集体资源分配性别排斥问题的表现。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集体资源发生深刻的变革和集体资源的特点。指出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在分配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性别排斥现象。男性村民作为永久村民,可以完全享有农村集体资源。而女性村民作为临时村民,不能与男性村民一样可以完全享有农村集体资源,在享受集体资源过程中遭遇性别排斥。第二章分析农村集体资源分配性别排斥问题产生的原因。该问题产生的原因极其复杂,既有历史的传统文化原因,也有现实的政治经济原因。该问题产生的根源是父权制文化。村民自治在实施过程中与父权制实现了共谋剥夺了部分村民的合法权益。基层政府和法院履行职责不到位也是造成该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第三章分析农村集体资源分配性别排斥问题的后果。首先,农村集体资源分配性别排斥会引发利益受损人群的维权行为与基层政府维稳举措之间的矛盾。其次,会加剧农村地区性别分层。最后,农村集体资源分配性别排斥问题还会加剧国家法与民间法之间的矛盾。第四章介绍各地在解决农村集体资源分配性别排斥问题中的实践探索。目前,全国有很多地区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积累了有益经验。河南省登封市周山村的做法是变革传统父权制文化。从修订原有性别排斥的村规民约入手,通过政府、课题组专家和村民的参与、讨论、协商将体现性别平等原则的条款写入村规民约。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政府和广西南宁市经济开发区政府也解决了农村出嫁女权益受损问题。两个地方政府改变了过去回避矛盾的做法,正视矛盾并重视解决问题,依法依规积极化解矛盾,发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作为,从维护农村妇女利益出发,根据法治精神和原则受理权益纠纷案件,制定审理此类案件的审理依据,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界定办法,从而使农村出嫁女等人群能通过司法渠道维护合法权益。第五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针对现存问题,提出五点建议。第一,修订完善政策法律。第二,畅通司法救济渠道。第三,要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第四,要适度借力于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处理农村集体资源分配权益纠纷中的作用。第五,要构建社会主义先进的性别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