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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权是我国公民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然无论是在立法层面还是在理论研究层面,对生育权的认识尚存不足,本文拟对这一权利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研究思路具体如下:首先,从法理上对生育权进行分析研究,解决“为什么说生育是一项权利”的基本问题;其次对生育权的权能进行分析研究,解决“生育权是一项什么样的权利”的问题;接着对生育权行使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解决“怎么样行使生育权”的问题;最后,对我国生育权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研究,解决“怎么样完善我国生育权立法”的问题。本文约四万余字,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生育权的法理探讨”。本部分从两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一是“生育成为权利的应然分析”。通过对权利概念的解读,从生育权利形态的历史演变过程具体地分析论证了生育成为权利的必然性;第二是“生育权的法律性质论争”。首先介绍了学术界的观点,如“宪法权利说”、“民事权利说”、“人身权利说”等,其次结合分析,指出作者自己的看法,生育权“从权利性质上看,是基本人权”,“从权利特征上看,是人格权”。第二部分是“生育权的权能分析”。本部分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首先介绍国际社会对生育权的权能界定以及启示;其次对我国学者关于生育权权能的研究成果进行了介绍;接着结合分析,指出生育权应当具备的权能,即“生育知情权”、“生育请求权”、“生育决定权”。第三部分是“生育权的立法现状与生育权的行使分析”。本部分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首先介绍了我国有关生育立法的现状。其次,作者认为,生育权的行使应当坚持“主体平等”、“意思自治”、“公序良俗”、“对子女负责”等法律原则;其次论证分析了行使生育权应当具备的基础条件,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缔结合法婚姻”、“人身自由不受束缚”、“符合生育法律法规”;最后在满足基础条件的前提下,进一步对行使生育权的路径进行分析,指出生育权的行使应当由“生育主体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人工辅助生育”;另外,本部分还对现实生活中夫妻间的“生育协议”的法律效力进行了论证分析。第四部分是“生育侵权的类型及救济”。本部分从两个方面进行阐述。首先通过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生育权侵权案件的介绍,归纳总结出生育侵权的基本类型;其次针对上述侵权类型,具体分析了生育侵权的救济之道。第五部分是“对完善我国生育权立法的思考”。本部分从两个方面进行阐述。首先结合我国现行生育法律法规,对我国的生育立法现状进行介绍并给予评析,指出其不足之处;其次结合本文的分析论证,具体指出完善我国生育立法的构想,即一方面强调生育权是民事权利,将其纳入到《婚姻法》、《侵权责任法》内进行规制;另一方面强调国家对生育行为的管理调控,将与生育管理调控有关的事项纳入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刑法》中予以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