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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2年,美国国会众议院对克莱尔将军兵败一事展开调查,美国国会调查制度由此产生,并作为国会监督政府行为及行政官员之利器,在参众两院常设委员会、特别委员会或者联合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现场调、召开调查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展开,在两百余年的政治实践中,制度运作日趋成熟:调查范围广泛,涵盖政府财政、人事、施政状况,以及行政官员的具体行为等多个方面;调查方式多样,其中调查听证这一方式运用得尤为成熟;调查程序配置合理,授权启动,报告结束,有始有终,合法合理……调查权的运作给美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带来深远影响。但同时由于该国政党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国会调查权亦存在诸如麦卡锡调查等权力被滥用的情形,机制运作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必须进一步明确权力行使界限,准确定位其与行政权,特别是总统行政特权的关系,从而充分发挥国会调查辅助立法、监督行政、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的功能,切实体现人民主权、三权分立原则,并成为别国议会调查制度运行的楷模。鉴于该项权力的技术性,我国人大可在立足本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借鉴美国国会调查制度,取其精华,完善特定问题调查制度,彰显人大监督权威。本文的重点乃在于对美国国会调查制度进行梳理,特别是要理顺该项权力的运作机制,主要从调查组织、调查实施、调查结果的处理三个方面入手,具体包括调查机构、调查范围、调查方法、调查程序、调查界限等各个方面。以此为核心,笔者还分别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美国国会调查制度进行了延伸,回顾历史,立足现实,展望未来。了解美国国会调查制度的发展历史,通过美国国会调查权的几个典型案例,进一步探讨国会调查权的行使对于美国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影响,进而总结出美国国会调查制度的经验与启示,并探讨国会调查制度之于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制度的有益借鉴。文章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回顾过去,从实践和理论研究两个层面对美国国会调查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梳理,以事件发生的时间轴为主线罗列出美国国会调查制度的相关立法及典型案例。第二部分详细介绍美国国会调查权的内涵,主要包括对国会调查权的概念界定、理论基础、权力特性、国会调查与行政调查的关系等内容。第三部分为文章的主体部分,详细介绍了美国国会调查权的运作机制,包括调查机构、调查范围、调查方法、调查程序、调查界限,以及调查结果的处理等内容。第四部分是对美国国会调查权的评价,总结国会调查权之于美国的影响,既包括积极的一面,同时也介绍了调查权滥用的情形,进而反思美国国会调查制度运作的经验教训,主要从明确调查范围、扩大调查主体、增强调查权威几个方面论述美国国会调查权对于完善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制度的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