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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写作源于这样一个思考,即我国数量庞大的立法在现实中是否得到有效运行,并达到了法律所预期的目标.随着法治的推进,我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法治除了要建立完备的法典体系外,更重要的是使"纸上的法"(law in papers)成为"行动中的法"(law in action),即实现法律实效.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的生命就在于获得实效.现实中种种法律运行欠佳的问题,使得法律实效的理论研究成为急务,然而我国法理学界对法律实效的研究明显然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本文的写作目标就是通过研究法律实效,揭示法律实效取得过程的一般机制.其目的在于掌握法律实效的实现规律,以进一步提高法律实效的实现程度,为最终实现我国法律改革的成功去除障碍.文章以合力论为基点展开论述.合力论认为,任何客观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过程和结果.因此,法律实效也是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它主要是由本体因素和存体因素合力作用所致.在此基础上,文章揭示了法律实效取得过程的一般机制,笔者称之为"法律实效的合力机制".本文主要是从理论上来阐释法律实效的实现机制,这是一种力求理论解释现实的尝试,而不是对现实的描述.因此,本文提出的法律实效实现机制需要得到实践的检验和不断修正.限于学识和实证研究资料的稀缺,本文无法使法律实效研究面面俱到,但笔者仍希望通过本文为法律实效研究拓展一块新视界,并引来更多关注和研究法律实效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