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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作为高度一体化的区域性政治经济组织,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其政治体系的结构和运作已经达到了相当完善的程度。但欧盟既非主权国家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国际组织,对于欧盟的性质界定问题国内外的学者一直存在争论。随着欧洲一体化的深化、扩大,欧盟正在形成一套全新的体系运作模式,这种模式既非传统的“政府间主义”的模式,也非“超国家主义”的模式,是需要从多层治理模式的角度揭示欧盟独特的政策制定和体系运作。 有关欧盟治理的理论,当前存在三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指出欧盟是个“没有政府的治理体系”模式;第二种是“开放方法的协调机制”治理模式;第三种是多层级的网状治理模式。在这三种模式中,多层级治理理论是近年来欧美学者研究的热点问题。L·Hooghe及G·Marks综合归纳形容欧盟已形成“多层次治理”,Peterson和Bombeg亦视欧盟为一“多层次治理之独特体系”,而欧盟委员会提出《欧洲治理白皮书》之后,多层治理的概念成为了今天分析一体化的独特视角,并在多层治理的概念之下延伸了许多新的研究领域。因为多层治理理论既含有“没有政府的治理”也包含“开放方法的协调机制”,跳脱了以往的“政府间”和“超国家”二分法的传统思维模式。多层治理模式不仅是欧盟发展和欧洲一体化的制度创新,也是一个由各种模式相互联系、相互补充、高度机制化的动态的复合治理体系。 本文分为六大章节:第一章导论中综合概括本文的分析架构并从全球化的视角分析多层级治理;第二章从“治理”概念的界定入手分析欧洲联盟的三种治理体系模式;第三章重点分析欧盟多层级治理的理论论点和特点,指出多层治理是一种独特的治理结构,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具有多层性,其行为主体是相互作用的“网状”连接,且并不具有等级性,此外,多层治理中权力的下放和转移也促成了公民的参与性和地方作用的崛起;第四章主要从欧盟的机构设置、作用和政策过程,来分析多层行为体超国家/国家/次国家(区域和地方政府)/跨国家的互动联动性,深化对多层理论的理解和认识;第五章以欧盟结构基金的沿革和具体操作过程为例,论证多层治理体系在欧盟的形成和运用;第六章在分析上述多层治理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笔者自己的论点即多层治理既是欧盟面对日益“民主赤字”的“合法性”的选择,也是它自身在面对全球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新政体的“实验室”,是一种后国家时代的选择。 作为正在形成和发展中的理论,多层治理模式是欧盟发展过程中的探索和实践。欧洲联盟多层级治理逐渐趋于完善,欧盟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所以,研究欧盟独特的治理模式,将对国际政治的理论和实践都具有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