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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前教育领域政策体系不完善的情况已基本得到改善,但政策颁布后其具体的实施与执行情况应该是更加值得关注的重点。《幼儿园工作规程》作为学前教育领域重要的法规文件,其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指导作用不可忽视。随着新时期的变化发展,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学前教的变化应运而生,新《规程》颁布后的实施现状究竟如何,有了相应法律法规的颁布是和就代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越来越好,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内容。本研究一方面运用问卷法,对天津市B区被调查幼儿园丈施新《规程》的现状进行“面”上的总体调查;另一方面通过对个案幼儿园—s园进行实地调查,采用问卷、访谈以及观察法对其园所实施新《规程》的现状进行深入研究,通过“面”与“点”的方式全面了解新《规程》的实施现状。通过研究发现实施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在师资情况上B区师资队伍的法规知晓程度有待提高,其法律法规意识也影响到家长的法规知晓程度,师资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在园所管理情况上B区存在不同程度的班级超额情况;卫生保健情况良好但在“反家暴”教育的实施上存在困难;部分幼儿园幼儿户外活动时长得不到保障,幼儿园心理教育师资较为缺乏;图书种类与图书来源渠道较为单一:部分园所经费投入不足,教师待遇偏低且经费制度建设需要加强;教师参与园所民主管理的机会缺乏且积极性不高;在教育教学上B区无明显的“小学化”现象,但教师在幼儿园班级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小学化”倾向,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不显著,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的机会较为缺乏;幼儿园与家园合作情况较好但教师与家长对社区资源重要性认识不足,幼儿园与社区合作的程度不高。据此,在师资情况上,应运用多种方式增强师资队伍的法律法规意识,尤其要重视提高部分公办幼儿园各方群体的法律意识;保障教师的各项基本权益,引进更多高素质人才,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园所管理情况上,政府应对班额超编问题应实行严格地监督管理;园所及各有关部门应加大“反家暴”教育的宣传实施力度;增加幼儿户外活动的时间,加大对教师的心理培训;丰富幼儿园图书的种类,扩充图书资料来源的多样性;加大经费投入水平,优化经费投入结构,提高教师整体工资待遇;提升教师的民主参与积极性,加强幼儿园民主管理。在教育教学合作情况上,幼儿园与小学应构建相应的交流平台,增进幼儿园与小学的沟通合作;大力加强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的协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