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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中的惩戒问题历来是人们广泛关注而又意见纷呈的一个话题,因此它也是一个常做常新的课题。无论对教育惩戒持赞成态度还是反对态度,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它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并一直为广大的中小学教师所使用着。 在目前的教育实践中,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教师惩戒行为这一客观存在的现象,缺乏理性思考,以至于存在许多认识上的误区。主要表现有:第一,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许多社会成员包括教师自身对教育惩戒存在着种种误解,有的把教师的惩戒行为等同于体罚、处罚、管教及一般意义上的惩罚;第二,片面强调“赏识教育”或“激励教育”,并认为惩戒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甚至有人提出“教育,拒绝惩罚”,否定教育惩戒存在的合理性;第三,对惩罚本身缺乏形而上学的思考,认为在教育惩戒过程中,“惩”是手段,“戒”即防止、戒除不合规范的行为是教育惩戒的目的。其实在教育惩戒中,以预防、戒除不规范的行为作为教育惩戒的指导思想,也可能导致教育惩戒在运行过程中出现诸多不合理的现象,因此,在教育惩戒过程中,对预防论思想的局限性也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总之,教育是否需要惩戒以及如何行使惩戒一直是人们争论的话题,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学教育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 除认识上的种种误差外,教育惩戒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方面因受到家长、学校及社会等各种因素的阻碍干扰而无法实施;另一方面又由于受教师自身素质及传统观念影响而非理性实施,以至于侵害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因此,本文从教育学、法学、哲学的角度出发,对教育惩戒的本质做一个理性思考,并论证教育惩戒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同时通过调查研究及文献检索,在对惩罚与教育惩戒问题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教育惩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对解决当前中小学教育惩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