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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日本不断在钓鱼岛问题上制造事端,动作频频,显示了其捍卫钓鱼岛“主权”的决心和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尤其是2012年9月日本政府上演购岛闹剧后,中日围绕钓鱼岛争端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笔者认为,从国际法的角度看,钓鱼岛争端与东海划界问题都有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那就是琉球群岛的主权归属问题,如果这个前提没有解决,何来的钓鱼岛争端和东海划界问题?如今日本突显钓鱼岛争端和东海划界问题,其实质是想绕开和淡化琉球群岛(日本称之为“冲绳”)的主权地位问题,造成法理上的既成事实,是其巨大的战略阴谋。而恰恰琉球群岛的主权地位未定是日本在东海问题上的致命伤,从国际法角度戳穿日本的这一软肋,日本在东海海域的主权要求就会不攻自破,钓鱼岛争端也就迎刃而解。琉球群岛位居中日之间,是中国东进太平洋的咽喉之地,也是美国围堵中国第一岛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位置十分重要。琉球自古自成一国,拥有悠久的王国历史和灿烂的民族文化,历史上是中国朝贡体系中坚定的一员。自1879年被日本武力吞并至1972年被美国“归还”日本,百年间,琉球的命运跌宕起伏、几经轮回。本文将以历史为主轴,从国际法角度,深入分析琉球法律地位的演变过程,运用条约法的基本理论,考察与琉球相关的国际条约的法律效力,力图还原琉球主权问题的真实面目,从法理上论证至今琉球法律地位未定,日本和美国窃据琉球是非法、无效的。琉球从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论落成今天美国的军事基地、日本的“冲绳县”,并不是国际法使然,而是强权政治使然。根据联合国托管制度及民族自决原则,琉球人应该也必须有权利决定自己的未来,行使民族自决权,推动琉球走向自治或独立。国际社会包括美日,也有义务支持和帮助琉球逐步走向自治或独立,恢复琉球国本来之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