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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证券化制度作为一项金融创新,其实质是将存量资产证券化,最终的产品结果称之为资产支持证券。其最显著的特征是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并非以发行人自身主体信用为支撑,而是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撑,这一特征也决定了企业资产证券化较之于传统证券的信息披露制度具有特殊性。另外,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在基础资产、监管部门等方面也存在着诸多差异,由此也决定了我国现有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无法满足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在证券市场中,信息披露制度是一项解决信息不对称、缓释和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其实已经发展的非常完善了,但对于企业资产证券化这种全新的金融创新产品来说,由于产品性质不同,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难以适用现有的信息披露规则从而导致资本市场的一些失范现象。所以,尽快构建和完善专门适用于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信息披露体系显得尤为必要。通过总结域外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目前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展现状,可以归纳出我国目前企业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中主要存在如下几个问题,第一,企业资产证券化缺乏统一的信息披露法规,现有立法效力不足,并且监管部门过多存在多头监管的情况;第二,信用风险制度尚待完善;第三,信息披露法律责任制度缺失;第四,信息披露与保密义务存在冲突。具体问题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主体法定范围过窄、缺乏大类基础资产的详细信息披露规则、未对底层资产债务人作出信息披露要求、信息披露电子化程度不足等。由此,为了完善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更好地促进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的良性发展,有必要在借鉴域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国情,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完善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既要构建企业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的法律体系,完善相应的监管制度,也要从具体制度设计上完善我国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以此形成统一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体系。本文内容整体分为三个部分:导言、正文以及小结,其中正文部分包括第一至第四章。导言部分着重论述了本篇文章研究的核心内容以及研究的价值意义。正文第一章主要对企业资产证券化及其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概念做了简要介绍,并详细介绍了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操作流程和企业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结构,具体包括以各参与主体为重心的横向信息披露结构和以基础资产为重心的纵向信息披露结构。正文第二章主要论述了企业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的必要性。正文第三章笔者主要立足于域外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发展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以此探讨对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的参考价值。之后,笔者通过总结我国目前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进一步分析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不足。正文第四章主要基于域外先进借鉴经验以及我国目前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建设宏观大环境以及微观的具体制度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