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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50年代,前联邦德国第一个在政府公共行政组织中推行政府雇员制,随着制度的顺利实施,美国、新西兰、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也相继开展改革实践。这种新的政府人事管理制度,对传统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实践中也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2002年6月《吉林省人民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吉林省成为我国首个“吃螃蟹”的地区。紧接着,武汉、珠海、深圳、广州、上海、江苏、湖北等地也都纷纷开始推行这一新的用人制度,相当一段时间内政府雇员制在社会上成为一个热门话题。我国政府雇员制的出现,从积极的角度来看,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新的尝试,在一定程度上为解决政府工作人员能进不能出、终身制和不能合理流动等一系列问题;突破传统的政府工作人员录用流程,引进新的具有市场化和契约化特点的理念和方法,开拓了一条新的探索道路,是对我国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完善补充,也是党政机关用人制度深入改革的勇敢探索。政府雇员制作为一项还处于探索和试行阶段的政府用人机制,在试行中由于对制度的本质缺乏相对科学、深入的研究和认识,同时制度设计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不适应性,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种种困难。我国学术界对其适用范围、管理制度以及实施效果等也存在着一些争议。因此,本文以现有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基础,特别是对其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加以分析,同时借鉴国外实行政府雇员制的经验,提出我国完善政府雇员制的对策,以助于实现提升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理论概述。本部分首先根据国外相关定义对政府雇员进行概念界定,并进一步阐述政府雇员与公务员、政府雇员制与公务员制的区别和联系。第二部分:政府雇员制在我国的实行现状。本部分对我国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实践模式进行分析,通过比较理出模式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同时提出我国实施政府雇员的必要性。第三部分:国外政府雇员制实施概况及启示。针对四个实行政府雇员制的国家进行分析研究,在总结其发展状况之后提出对我国政府雇员制产生的启示。第四部分:我国政府雇员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通过系统分析指出我国政府雇员制在试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制度设计本身的不完善之处,并进行相关原因分析。第五部分:我国政府雇员制的对策研究。本部分针对政府雇员制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首先要对理论加以深入研究,其次对政府雇员制度本身进行较为详细的设计,包括招聘录用、薪酬管理、雇员培训、绩效考核、法律规范建设等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