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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中国农民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集体医疗保健制度。随着二十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兴起而产生,1965年在毛泽东“六·二六”的指示下得到推动和发展。“文革时期”合作医疗的发展进入高潮,自二十世纪80年代开始合作医疗走向了衰退。广东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经历了一个从产生、发展、高潮到衰落的过程。笔者力图以完整的、历时性的视角,将这一制度和伴随着这一制度成长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们放置在一个动态的、发展的历史背景下进行完整的再现,以此探寻广东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数以万计的中医从业者的历史轨迹,重温中医从业者在其中发挥过的巨大作用,进而为当下推进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如何更好地发挥中医从业者作用问题给予启迪。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种农村合作性质的医疗体系不是凭空产生的,它的产生与此前历史人物的实践活动分不开的。民国时期乡村建设运动,尤其是定县实验中的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和中共领导下的陕甘宁根据地的医疗卫生工作,为建国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实践基础。此后,晏阳初将定县经验推向第三世界国家,使“定县模式”具备了更广泛的国际背景。苏联专家对我国乡村保健问题的建议,则为建国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建立提供了政策依据。这些都为日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基础。广东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在全国推行“合作化”的政治背景上逐步展开的,而更多地是在学习和借鉴其他省区的“先进经验”。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实施者——赤脚医生的选拔、培训、技术水平及其待遇等内容自然纳入本文研究的视野。但要全面了解中医药及其从业者在广东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中的作用,则必须从党的中医政策形成过程、广东省中医药人力资源状况、中医业者纳入国家体制的过程、赤脚医生中中医从业人员的数量、中草药运动及其实际效果等方面加以分析,再现广东中医业者在当时我国经济条件落后,农村基层医疗条件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运用中医药解除广大农村人口疾苦的状况,并对其重要历史作用进行评价。以此为基础,结合当下我国新农村合作医疗深入发展的状况,针对农村普遍存在的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的现实,提出应重视中医在农村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乡村中医业务培训、技能提高的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