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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是指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整合及分享海量的闲置资源、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经济活动总和。同传统经济相比,共享经济具有低成本、低门槛、低污染,高效率、高体验、高可信的优势。尤其在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共享经济在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带动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共享经济通过整合线上、线下的闲置资源,最大化的降低交易成本,以实现资源供给端和需求端的快速、有效匹配,其本质是一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配置效率的新型资源配置方式。结合共享经济的发展实践,本文认为共享经济是在互联网+物联网的新时代,人们基于移动通信技术形成的一种新型合作经济。合作既是降低交易成本的需要,又是共享经济的实现方式。本文结合交易成本理论、马克思资本集中理论和马克思分工协作理论,对共享经济中市场参与主体间形成的合作关系进行了具体分析。首先,从合作的目的来看,交易成本理论揭示了合作的目的,即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基础上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和配置效率。其次,从合作的制度安排来看,马克思在对合作社的制度安排进行分析时,强调了信用制度的重要性。在共享经济中,信用制度不仅作为资本集中的前提条件,促进了共享平台的发展壮大,而且还形成了对共享经济参与主体的行为制约,共同促进了共享经济的实现。最后,从合作的方式来看,马克思强调联合劳动中的分工协作,以“联合劳动”来提高劳动效率。共享经济中物品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使马克思所提到的“联合劳动”下的分工协作,进一步演变为“联合供给”和“联合消费”的协作分工,并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在实践上,结合“滴滴出行”的案例,从合作目的、合作的制度安排、合作方式等方面,对共享经济中合作关系的现状进行具体分析。研究表明当前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如在制度层面,现有法律和监管制度存在着与共享经济不相适应的地方。在市场运行层面,既有多方利益主体博弈而形成的市场竞争乱象,又有频发的信用问题。另外在平台管理方面,信息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针对面临的问题,首先应不断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同时创新监管模式,为共享经济的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其次传统企业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借鉴共享企业的成功经验和模式,加强同共享企业的合作,为共同发展创造稳定的市场环境;再次要不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充分发挥民间征信的重要作用,实现政府与民间征信的合力监督,为共享经济的发展营造诚信的社会氛围;最后要不断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为市场主体提供可靠的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