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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婚姻政策通常指国家统治者之间为了特定的政治、军事等目的而采取的一种相互婚嫁的政策,这种现象在古代世界比较普遍。古埃及第十八王朝的统治者却采取了一种独特的“只娶不嫁”的政策。该政策已经引起了西方学者一定程度的关注。但遗憾的是,由于东西方文化的差异,西方学者对古埃及人为什么采取这种外交婚姻政策却未作分析。 本文拟从作为一个东方人的特有视角,根据古埃及所处的特定的地理环境对其世界观的影响,以及古埃及妇女的社会地位,女性在王室继承中的作用等方面的剖析,从古埃及人自己的思想观念角度,对古埃及第十八王朝奉行只娶不嫁的外交婚姻政策的原因进行了阐释。 全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导言。介绍了什么是外交婚姻政策及其特点,古埃及第十八王朝奉行了怎样的外交婚姻政策,从而引出了本文所要述及的主题,即古埃及第十八王朝为什么奉行只娶不嫁的外交婚姻政策。 第二章:思想阐释。本章是全文之重点所在。作者从两个方面对古埃及的这种只娶不嫁的外交婚姻政策进行了剖析和阐释。第一方面,古埃及人尤为甚的自我优越感。由于古埃及所处的特定的自然环境的闭塞及自然条件的富足使埃及人产生了尤为甚的优越感,并对其世界观产生了重要影响。他们认为埃及乃世界之中心,邻邦皆夷蛮之地,邻人亦皆夷蛮之人。这种思想自然使得埃及人不肯将其公主远嫁至夷蛮之邦;第二方面,古埃及妇女在当时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尤其是皇室女性在王权继承中的特殊作用。与世界其它各古典文明地区相比,古埃及妇女的地位则较高,她们在政治、经济、社会及家庭中与其它地区的妇女相比拥有更多的权力,享有更高的地位。更为重要的是皇室女性在宫廷中所起的特殊作用---女性继承人理论(heiresstheory)。即古埃及的王权是通过女性来继承的。公主虽然不直接进行统治,但国家统治权必须通过公主获取,非皇族血统的男性可通过与公主结婚来合法继承埃及王位。作者罗列了大量的例证,并从古埃及神学中找到了其渊源。 第三章:历史文献分析。作者以近年来埃及、近东地区的考古发现以及对古文献的破译为基础,根据古埃及第十八王朝时期的几位重要法老图特摩斯三世、图特摩斯四世、阿蒙霍特普三世、阿蒙霍特普四世、图坦哈蒙各统治时期的历史文献记载,对古埃及这种只娶不嫁的外交婚姻政策进行了历史的追述和分析。从侧面反映了古埃及这种只娶不嫁的外交婚姻政策的历史演变进程。 第四章:结论。通过前面的分析及阐述,作者得出结论:古埃及第十八王朝的外交婚姻政策是由古埃及人尤为甚的自我优越感,对邻邦、邻人的歧视与偏见,及古埃及妇女在当时社会中的较高的地位、较多的权力,尤其是皇室女性在王权继承中所起的特殊作用等诸多原因造成的。这一政策的历史演变,反映了古埃及只娶不嫁的外交婚姻政策随着古埃及国势的衰微而受到了越来越大的挑战。同时,通过埃及与近东地区的频仍接触,侧面反映了当时的古代近东世界在一定程度上业已打破孤立、分散、闭塞的局面,而逐渐趋向交往、融合,此乃世界历史发展的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