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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有越来越多的儿童乘坐各种非正规的校车,往返于学校与家庭之间。这些校车既不能满足儿童身心需要,又不能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近年来频繁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也一再引起人们对校车安全事故的关注。政府相关部门为应对校车安全问题,及时采取了措施进行治理。然而,基础教育阶段校车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校车安全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治理。我国校车安全管理既有国家部门立法,也有地方性政策法规进行规范,但这些政策法规仍有缺失,且执行不力。同时,笔者选取了近年来发生的、具有代表性的两起校车安全事故,以及江西省高安市蓝天幼儿园进行个案考查,来了解当前我国基础教育阶段校车安全管理现状。以上研究表明,我国校车安全安全管理存在如下问题:相关主体责任不明;校车使用许可制度缺失;校车司机聘用制度存在漏洞;校车超载超速现象严重;民办园校车管理不规范。究其因,主要是因为校车立法缺失执行不力,校车安全缺乏经费保障,以及公众校车安全意识薄弱。美国在校车安全管理上坚持人本理念,注重公益支持;从联邦政府、州政府到地方政府,都进行了较为完备的校车立法,并且形成了联邦、州,以及地方政府三级共同管理的校车安全管理体制。从美国校车安全管理中,可以总结出我国基础教育阶段校车安全管理可资借鉴的经验。为改善我国基础教育阶段校车安全管理,首先,应加大政府的主导力度,把校车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校车法律体系,严格校车安全监管制度,建立校车财政保障机制;其次,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确立合理的商业运营模式,落实校车运营商资助政策;最后,还要强化公众校车安全意识,重视校车安全教育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宣传功能,建立校车安全研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