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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推出股指期货并非希望投资者来豪赌,其真正目的是改变中国股市十六年以来只能单向操作的局面,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可对冲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工具,这也正是金融衍生产品的主要功能之一。系统性风险是由于制度设计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难以用投资组合手段加以规避。有关实证分析表明,美国、英国、法国的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占全部风险比例分别为26.8%、34.5%和32.7%,而我国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高达65.7%。推出股指期货必将大大降低这种系统性风险,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股指期货的风险客观存在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是人们不能拒绝与否定的。因此,期货市场始终是一个风险高度集中的场所。风险来源的复杂性风险产生的根源在于事物发展未来状态所具有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风险最本质的特征。因此,股指期货风险来源广泛、种类繁多。同时,股指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一旦出现亏损,数额就十分巨大。我国推出股指期货的实施步骤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往往决定其成败,更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控制实施之初的混乱和风险。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和根据我国金融市场实际,我国推出股指期货的步骤应分如下几步。首先,做好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在法规体系上,可根据股指期货的特征对《期货市场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在此基础上制订《股指期货交易管理办法》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则》;从长期考虑应尽快制定《期货法》,使股指期货交易在有法可依的市场环境下规范发展。其次,有必要打破证券市场与期货市场间的壁垒,加强两个市场间头寸的统一管理,建立风险的联合管理和控制机制。再次,在股指期货推出前,应加强对股指期货知识的宣传与普及,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与操作技巧。最后,我国目前适合采用一元三级监管制度,即以政府监管为主,以期货业协会和交易所监管为辅。
第一部分是股指期货的风险研究;
第二部分是股指期货中国式风险分析;
第三部分是国外防范股指期货风险的启示及其我国股指期货风险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