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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是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区代表性的中心城市之一,丰富的民族文化、特色突出的民族演艺形态以及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为民族演艺在文化消费语境中的市场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由于受到地理环境、历史条件和经济发展滞后等因素的影响,乌鲁木齐民族演艺的市场化发展与周边其他西部地区类似城市相比仍较为迟缓。 从新中国成立前到今天,乌鲁木齐民族演艺的发展共经历了四个阶段。首先,是新中国成立之前,这一时期的民族演艺更多的是为了满足民众日常生活中节庆、信仰仪俗和自娱自乐等而进行的表演。其次,是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期间,乌鲁木齐的民族演艺多为宣传国家主流意识而进行的展演。再次,是改革开放到文化体制改革被提出,这期间国家主流意识逐渐淡化,民族表演艺术主要采取政府计划办演出的形式并开始为日常生活服务,但也出现了民族表演艺术与实际需求相脱离的情况。最后,是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至今,乌鲁木齐提出各类政策支持民族演艺的发展,但由于起步晚、经济水平滞后等因素的影响,乌鲁木齐民族演艺在拥有自身发展特点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包括内容缺乏创新性、文化消费市场不完善、演出剧团自身缺乏活力、民间演出活力未激活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乌鲁木齐民族演艺的发展。因此,乌鲁木齐民族演艺在未来的发展中不仅要推出公共演艺产品,同时也要大力发展盈利性质的演艺商品,使民族演艺逐渐走向产业化道路。但要使之成为现实就要先解决体制改革问题,让演艺剧团和演出产品积极融入到市场中去谋求新发展。此外,在打造各种消费层次的演出产品来满足民众文化需求的同时激发民间演艺力量加入民族演艺,并利用乌鲁木齐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带动民族演艺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