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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企业的竞争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新的竞争环境对企业传统的质量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战。为适应新竞争环境的要求,供应链思想和供应链质量管理模式开始兴起,并表现出巨大的竞争力和优越性。供应链质量管理是一种集成的管理思想,强调企业间的合作,即产品与服务的质量需要供应链全体成员共同保证和实现。由于供应链质量管理涉及多个具有理性和决策能力的独立法人,所有权的分裂使供应链内的企业在追求共同质量目标的同时,仍然存在着局部利益的冲突,制造商作为核心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才能协调与供应商的关系,提高供应商合作的积极性,保证供应商在履行契约时信守承诺,提供优质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使供应链整体的运作效率得以提高。因此,供应商激励机制的设计成为供应链质量管理的关键问题。本文对供应链质量管理中的供应商激励机制问题的研究,主要从契约和声誉两个方面展开。在对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比较和相关理论铺垫的基础上,针对供应链质量管理中制造商与供应商委托代理关系的基本特征,提出供应链质量管理中防范代理问题的两种形式的激励机制:一是质量担保契约作为一种显性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地约束供应商的行为,产生负激励作用;二是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声誉作为一种隐性激励机制,可以使供应商获取长期利益,而对供应商的行为产生正激励作用。本文的核心部分是从契约和声誉两方面用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分析方法探讨供应商的有效约束和激励问题。在基于契约的供应商质量激励机制设计中,本文设计了三种质量担保契约模型:基于验收检验的契约、基于外部损失的契约以及同时基于验收检验和外部损失的契约。契约以供应商质量预防水平、制造商质量预防水平、制造商验收检验精度、前向支付以及惩罚系数为决策变量,证明了最优契约的存在,并分析了社会技术进步以及调查技术精度变化对三种最优契约的影响,为供应契约谈判提供了有效的理论参考依据。在基于声誉的供应商质量激励机制设计中,论文从现实情况出发,在不完全信息有限次重复博弈情况下,证明了声誉作为隐性激励机制的存在,进而推导出供应链质量管理中的隐性激励机制的有效激励条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算例分析,比较了契约和声誉两种激励机制的优越性,为供应链企业间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可能性与必然性提供了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