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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作为会计六大要素之一,对于评估企业经营业绩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一直以来都受到高度关注。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行业与新的业务模式不断地涌现,我国2006年发布的收入准则与建造合同准则已无法满足实务中的收入确认需要。同时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实务操作中具有一定的执行困难,影响了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并降低了企业之间收入信息的可比性。为了进一步规范收入确认、计量和披露,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新版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的不同之处是引入履约义务概念,采用了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规范所有的收入,并用控制权转移取代原来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判别标准。新收入准则会对很多行业的收入确认产生影响,本文所选取的房地产行业就是其中之一。本文以案例分析为研究方法,以万科为研究对象,分析万科执行新收入准则所带来的影响,并提出应对新收入准则的建议。首先,对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及房地产企业开发流程与收入确认特点进行介绍,然后分析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行业会计处理的影响,其影响主要有增加了收入确认的可选择性、资本化费用化划分的变化及科目设置的变化。其次,以万科为研究对象,从会计处理、财务报表、信息披露及纳税等方面分析新收入准则对万科的影响。在案例分析中,对房地产企业运用按时段确认收入的方法进行了探讨,认为需要结合客户付款情况以及房屋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具体分析。对于一般的商品房预售业务本文认为不能满足按时段确认收入的条件。在案例分析中指出万科应用新收入准则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不明确、与合同相关的信息披露有待完善及税会差异增加。最后,从房地产企业、准则制定部门和税务部门三方面提出应对新收入准则的对策。建议还未实行新收入准则的房地产企业从加强业财融合、细化信息披露、合理进行税务管理三方面提前做好应对。建议准则制定部门进一步细化收入确认程序与应用指南。建议税务部门调整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保持与新收入准则一致,并对新收入准则下产生的税会差异予以明确。本文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本文对新收入准则对万科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并对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可以采用以及何种情况可以采用在一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带来的税会差异处理等问题展开分析,具有一定创新性。第二,在分析新收入准则对万科影响的基础上,本文从房地产企业、准则制定部门、税务部门三个角度提出应对新收入准则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