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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中的“诚信”就是诚实守信。从社会道德层面上讲,它表现为公众对社会规范或人群之间约定规则的自觉遵循,即“讲信用”。从经济层面上讲,它是指参与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之间建立起来的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践约能力。“税收”是政府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公共产品需要,而凭借政治权力(或称公共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者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是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诚信税收是伦理道德范畴的“诚信”与经济范畴的税收的结合体,是诚信纳税、诚信征税和诚信用税的辨证统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真实具体的体现。
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非诚信税收的现象比较严重:纳税人不诚信纳税,利用各种方式手段偷逃税款;征税机关不诚信征税,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之便来满足自己的私欲;而政府对纳税人缴纳的税款不诚信用税,没有合理的分配税款等等,如此都导致了国家税收的严重流失,纳税机关形象低下,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薄弱,不履行纳税义务,更严重的是造成国家的贫富差距拉大,阶级矛盾激化,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感,家庭不再和睦稳定,社会动荡不安,国家建设停滞不前等严重后果。
诚信税收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产生的,是对征纳双方的共同要求。对纳税人而言,诚信体现在实实在在地依法纳税上,做到不欺不瞒、账目真实、申报确切、缴款及时;对税务执法者而言,就是要切切实实做到执法公正、不徇私情,保护纳税人的权益,为纳税人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税收环境。诚信税收要求我们培养诚信纳税意识,提高自身道德素质,构建和谐税收环境。诚信税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全社会共同的期盼。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讲诚信、讲道德、讲责任、讲和谐,努力营造依法诚信征纳税的良好氛围和和谐环境,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的形成,为真正实现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