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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理学的角度来说,法治可以理解为政府和群众进行合作管理的一种创新管理形式,能够最大程度的调整激发政府与公民参与政治活动的能量和积极性,实现社会治理的最佳状态,也是当前整个国际上普通公认和追求的最佳社会治理模式。就我国当前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践现状来看,第一,基层党员干部和党员亟需转变观念,党员队伍素质需要得到一定的提升,基层党组织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弱化现象;第二,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亟需提高,执法理念滞后亟需转变,执法体系亟需改革,执法程序亟需完善,滥用强制措施屡禁不绝,任意简化、变通执法程序,造成执法漏洞;第三,基层法院为信访问题所扰,独立审判在社会现实中难脱尴尬处境,而基层检察院监督较为笼统,同时强制力较弱,检察机关层次过低,监督能力有限,在检查的过程中大量采取“口头监督”,难以形成充分的效果;第四,基层群众自觉守法观念有待加强,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也不如人意。鉴于这样的情况,本文建立在基层社会的视角上,对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问题展开研究。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概述,包括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概念、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本内容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通过这三个角度来对于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概念形成基本的认识。第二部分是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基层党组织依法执政的意识和能力需要得到提高,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需要得到提高,基层司法公正司法状况有待改进和基层社会民众法律意识有待提高。通过这四个角度来对于我国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一个全面的理解。第三部分是全面推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建议。包括提高基层党组织依法执政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加强基层司法组织公正司法的理念和能力和培育基层社会公民的守法意识和用法能力。通过这四个方面的努力来为我国未来的基层社会治理出谋划策。第四部分是结论,对于全文进行总结和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