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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收购(MBO)起源于西方国家,在西方国家大型企业集团剥离重组、国有企业民营化等领域发挥了重大作用,引起了理论界的普遍关注。20世纪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大步推进的大背景下,管理层收购被作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一种探索引入我国。管理层收购为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为完善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提供了一条新途径,对于推进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早日完成,实现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改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由于我国市场机制尚不健全,以及相关法律的缺位,在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不规范的行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立法势在必行。由此,相关部门在短期内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初步建立起了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法律规范体系,使我国的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基本上有法可依,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损害社会公平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然而,由于我国的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立法具有很强的应急性,立法理论准备不足,指导思想不明确,出现了许多问题,如《暂行规定》界定管理层收购目标企业范围的规定不合理、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的主体与现行法律规定存在矛盾、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的融资途径被过度限制、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信息披露法律规定不完善、对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的监督机制不健全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的顺利进行,不利于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不利于保障社会公平,必须加以解决。本文首先概述了管理层收购的概念、特征、在国外的发展以及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发展历程,并重点阐述了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立法历程。然后在前文的基础上提出并详细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对这些问题的合理有效解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