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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的国有资本主要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股份资本又包括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股份资本。本文研究的对象是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股份资本的运营。近些年来,中国国有经济总量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呈现逐步下降趋势,而国有资本中有相当一部分优质资本集中在上市公司中。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的:“一个是公有制占主体,一个是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根本原则。”因此,运营好国有资本,尤其是运营好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股份资本,不仅关系到我国国有资本自身的运营效率,关系到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发展,而且关系到我国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稳定性。2007年,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股份资本获得了流通的权力,运营空间进一步扩大。但与此同时,股权分置改革又给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股份资本的运营带来了许多新问题,比如: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股份资本宏观与微观运营的主体是谁?宏观与微观运营的目标与基本原则是什么?如何评价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股份资本的微观运营效果?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股份资本的健康运营需要哪些条件?如何在新的条件下更有效地防范国有资产的流失等等。本文的主旨,就在于回答这些问题。随着我国股票市场上“大非”与“小非”的解禁,这些问题会变得更加复杂。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是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股份资本运营的新课题,因而不仅具有极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而且具有紧迫性。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方法和后果》,主要阐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背景、基本方法、基本过程和主要后果,并由此引出研究的问题及其重要性。第二章《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份资本的宏观运营》,在对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份资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等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份资本宏观运营的主体、目标、基本原则与主要内容。第三章《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份资本的微观运营》,主要阐述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份资本微观运营的主体、目标、现存问题,并对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份资本微观运营效果评价方法进行了批评,通过这种批评提出了作者的意见。第四章《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份资本运营的条件》,阐述了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份资本运营的必备条件,认为实现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份资本健康运营的必备条件包括必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必须建立科学的选拔用人制度、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必须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必须建立规范的契约制度、必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文的主要特点与独立见解包括:第一,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后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股份资本的运营问题,是一个新问题,文章从多个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索,以期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有所帮助。第二,将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份资本的宏观运营问题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问题相联系,认为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股份资本宏观运营的基本目标应当是“盈利最大化”和“控制国民经济”,主要原则应当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趋利避害”、“追逐资本利得与稳定证券市场相结合”。第三,在关于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份资本的运营条件问题上,提出了建立国有股份资本各级代理人之间的契约制度,用契约约束国有股份资本各级代理人之间权、责、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