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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入以及三级课程管理政策的实施,对地方课程的研究已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由于地方课程的研究在我国刚刚起步,重新认识“新课程”中地方课程的涵义,认识地方课程区别于国家课程、校本课程独特的特征和功能,借鉴国外有代表性的地方课程开发的经验,摆脱地方课程观念认识上的误区,回应地方课程开发实践中所遇到的困惑与问题,选择科学有效的作为, 实现其作为国家课程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美好初衷,是一个非常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通过运用调查法、访谈法、文献法、历史法、比较法等多种研究方法,文中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地方课程开发中出现的问题,并深入分析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探讨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地方课程政策在我国的实行,无疑是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的,但如何合理地开发地方课程,还得立足于我国国情,根据我国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地方课程的开发,对于广大课程工作者而言,首先必须了解地方课程的涵义。通过对已有的地方课程涵义的综述,分析这些涵义的共识和不同,本研究中对地方课程的理解为: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教育部门,在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政策的指导下,依据当地的实际条件,自主开发的符合当地学生发展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课程。地方课程,作为三级课程整体中的一环,与国家课程、校本课程既有区别又有密切的联系,地方课程具有其独特的特征和功能,但同时也是国家课程的有机补充和学校课程的重要依据。地方课程的开发,是由课程的编订、实施、检验这一连串的整体组成,其中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地方的全面管理。学习别国成功的经验,可使我国地方课程在开发的过程中少走一些弯路:注重制定地方课程标准、重视教师课程决策权的美国;成功开设“综合学习”课程的日本;逐步放权,且严格制定规范课程法规文献的俄罗斯。均给我国地方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