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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社会内容和法的形式的统一。大学与政府的法律关系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观察:第一,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欧洲中世纪大学不仅是近现代大学的渊源,也为大学与政府的法律关系提供了摹本。通过获得特许状的方式,大学从教会、王国与自治城市手中获得了特权,形成了大学自治的传统。但随着民族国家的诞生,各国逐渐形成了不同的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与特色。高等教育管理权限的分配、大学办学自主权等从来就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而是一个历史概念。第二,从理论源流来看,大学与政府法律关系源于不同国家的文化传统。在实践中各国逐渐形成了大学与政府关系间关系的理论,奠基了大学与政府法律关系的思想基础,形成了大学的功能与价值、大学由谁举办,大学管理权限如何分配的法律确认与体制设计。第三,从大学与政府法律关系的内容来看,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大学与政府之间的权限、明确大学自治权的范围是大学与政府法律关系的核心。本研究从中世纪大学与教会、王国与自治城市的法律关系出发,以德国、美国、法国以及我国高等教育法律文本为基本切入点,探讨了其文本背后隐含的政府与大学的基本关系与权限分配模式,分析了其在实践中的演变与发展规律,并结合我国大学与政府法律关系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
全文共包含七章:
第一章是对中世纪大学与教会、王国法律关系的研究。作为教会法中的社团和作为世俗法中的行会的大学事实上面临着不同法律体系的管辖,在王国、自治城镇以及教会之间的法律体系之中摇摆、选择是大学的基本事实。中世纪大学所形成的大学与政府法律关系的基础以及自治权的基本构架成为近现代大学与政府法律关系的基础,而且中世纪大学自治权的泛滥以及中世纪大学的衰落也为政府介入大学的管理中来提供了历史的镜诫。
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是对德国、美国、法国三个国家大学与政府法律关系的研究。德国、美国、法国的大学在世界高等教育史上,都扮演过重要的角色。在其历史发展的轨迹中,逐渐形成了不同的教育传统,并演变出各国大学与政府关系的基本思想脉络,从而对各国大学的管理体制、大学与政府法律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形成西方有代表性的美国的分权制模式、法国的集权制模式以及英德的集权与分权混合制模式。
德国高等教育制度具有国家主义的传统。德国大学与政府关系的发展基础--文化国家观,其核心为教育是国家的事业,发展基于科学的大学是国家的利益所在,保证科学的自由是国家的责任,国家是大学的举办者、财政支持者、管理者以及大学在教授的领导下自我管理的基本观念。围绕着联邦政府、州政府以及大学的权限分配,研究选取了《德国高等教育总法》这一法律文本的制定、修正以及废除为基本视角,探讨了德国大学与州政府、联邦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美国,远离政府还是密切与政府合作的冲突始终存在。但大学越来越受到国家、政府以及社会的重视已经无法避免,肯定政府介入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承认大学与政府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已经成为重要的基础。研究选取了《美国高等教育法》这一法律文献的制定、修正以及完善为着眼点,分析了联邦政府对于高等教育的基本权限与责任,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州政府与法院对于高等教育管理的基本权限与责任,认为美国的大学不仅要受到政府、法院、非营利组织以及社会公众的影响,其内部事务,包括招生、教师的解聘、财政、课程、研究等等都不是绝对的自主与自由空间。美国的公立大学几乎无所谓大学自治的可能,私立大学的自治也并非绝对的。
在法国,早期启蒙思想家与国民教育思想为大学与政府法律关系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并在随后的拿破仑时期实践了这一思想,建立了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教育制度与管理体系,加强了国家对教育的垄断与控制。在此基础上,二战后的法国开始了大学自治的改革运动。本研究以法国1968年《教育方向法》以及2007年的《大学自由与责任法》为基本文献,分析了法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大学之间的权限,以及法院介入大学管理中的作用与功能。
第五章是对我国大学与政府法律关系的研究。我国有官府办学的传统。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中央向地方分权以及扩大与落实大学自主权的改革。大学与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从单一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向管理、服务、合作关系转变。但总的来看,我国大学的法律地位还不明确,大学自主权的法律保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本章分析了我国大学与政府关系的历史演进,探讨了公立大学与民办大学的法律地位问题,并围绕着大学自主权这一核心问题分析了我国大学自主权的法律性质与保障机制。
第六章余论是对我国大学与学生、大学与教师的法律关系的研究。大学与学生、大学与教师的法律关系不仅折射出大学与政府法律关系的演变,也反映了我国大学自主权的演进。鉴于此,本章主要探讨大学与教师、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结语是对我国大学章程建设相关问题的研究。大学章程以大学办学自主权为灵魂,构成了大学治理的重要机制,成为推动我国大学与政府之间法律关系的重要内容与载体。本节围绕着大学章程建设中的热点问题为研究对象,试图推动我国大学章程的建设,完善我国大学与政府、大学与社会之间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