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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宪法思想在中国的宪法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其理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国政权的思想基础,直接影响了现代中国民主法制建设模式和进程。但目前我国学术界对毛泽东宪法思想关注不够,有的还存在一些误区。本文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毛泽东宪法思想,以促进当今中国国家政权和民主法制建设。 全文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运用历史、法理的分析方法,阐述了毛泽东宪法思想产生的背景和形成的过程。文中认为毛泽东宪法思想在经历了改良立宪和民主立宪阶段后,才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宪法思想。毛泽东改良主义宪法思想没有系统化,民主主义宪法思想发展得比较成熟,但不完善。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毛泽东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对宪法的本质和实现革命宪法的途径作了准确分析,最终形成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宪法思想。 第二部分运用历史、法理的分析方法,对毛泽东宪法思想主要内容进行了分述。文中认为毛泽东宪法思想主要由宪法基础理论、国体理论和政体理论构成。毛泽东在对宪法进行科学界定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革命目的和民主宪政实施的途径,对国家形态和统治形态进行了充分思考,创立了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理论,并在立宪的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制宪思想。 第三部分用辩证的观点和历史的分析方法对毛泽东宪法思想进行了评析。文中认为毛泽东宪法思想与政治思想交织在一起,具有很强的时代性、现实性和鲜明的阶级性,并在实践中得到了贯彻和体现。 文中对毛泽东宪法思想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实践不足的主要表现和原因作了阐述和分析,认为没有确立以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没有在机制上保持宪法的领导地位和没有使民主制度化和法律化是其宪法实践不足的主要表现,而宪政文化先天不足、长期革命惯性所形成的现实状况和毛泽东主观上对社会发展基本状况认识的偏差和错误,是造成宪政实践不足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