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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活动首先是一种经济活动,是社会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反映。功利性是它的根本特征。广告作品也是一种文化产品,是文化价值观的反映。一直以来人们对广告的研究重点都在于它的功利性,而忽略了它文化方面的重要价值。本文的研究建立在Hall、Kluckhohn和Strodbeck、Hofstede的文化维度基础上,以Cho Bonjin的研究为实验框架,通过对21世纪中美电视商业广告的比较研究,对广告做一个比较全面的文化解读,从中美商业广告的角度去重新认识中美文化价值观,为中西文化的有效沟通以及中美广告的有效传播提供一种借鉴。本研究从四个文化维度的角度:人与自然的关系、时间导向、高低背景、个人主义/集体主义提出了四个假设。研究采用了内容分析法,对在中国和美国以及网络电视软件收集的电视商业广告样本进行了分析。研究的结果表明,正如假设,美国的电视商业广告表现出更为明显的个人主义特征。而中国没有表现出更为明显的集体主义特征,反而出现了个人主义特征的印记。与假设不同,在时间导向维度中,中国和美国的电视商业广告都表现出“现在导向”而非“过去”和“未来”导向。在与自然的关系维度中,美国的电视商业广告并没有表现出更多的“驾驭型”的倾向。在高低背景维度中,中国的电视商业广告没有表现出更显著的“高背景”特征,而美国则表现出明显的“低背景”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