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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是市场经济永恒不变的主题。建立商业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对于保障经济稳定,管控金融风险,加快我国金融改革进程的意义重大。我国至今尚未建立系统的商业银行破产制度,缺乏针对商业银行特殊性而制定的特殊破产规则。随着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基于我国具体的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相应立法经验,建设我国商业银行破产制度已经时机成熟。其中,破产标准、存款保险制度、立法模式选择又是三个重要问题。虽然我国目前关于商业银行转制问题的法律法规已经相对完善,但对我国商业银行破产的研究则刚刚起步,具体制度和所采取的模式研究相对薄弱。本文拟通过以下几个部分针对商业银行破产进行深入探讨。第一部分是引言部分,主要叙述本文的选题意义和相关文献综述,同时介绍了本文行文思路及创新之处。文章第二部分主要阐释破产的基本理论及商业银行破产的特殊性,通过对涉及银行破产的重要理论演变阐述,从而为本文的研究和下文的写作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当前世界各国所采取的监管模式并对美国商业银行破产立法的重要制度及其特点和重要机构作出详细阐述,分析了美国商业银行破产所采取的措施,以及美国商业银行破产对我国的借鉴指导意义。第四部分论述我国建立商业银行破产制度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本部分整理出我国商业银行立法现状,发现我国商业银行制度缺乏破产预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监管制度不够完善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欠缺。第五部分是在综合上文研究的成果后,针对我国商业银行破产的相关制度和模式提出自己思考和建议。主要包括坚持银行破产所应该遵循的几大原则;按照保护存款人利益的要求,建议我国应该完善的相关银行破产制度;与时俱进,制定相应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定,同时建立相应的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制定相应法规时应该遵循保障存款人利益、破产预防、稳定均衡和成本最小化的原则。总之,本文在借鉴美国破产法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运用破产法的相关理论,提出了构建我国的商业银行破产中制度需要注意的相关原则和具体制度,可能尚有不足之处,望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