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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的美国微软案引起全世界的关注。微软案是一个惊人的网络外部性的例子,涉及到竞争政策很多值得关注的方面,如掠夺性定价、捆绑销售、限制性协议等;它使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公司和最有力的监管机构对抗;两届政府完全不同的态度令世人震惊。出于维护国家利益的考虑,布什政府撤销了克林顿政府时期做出的拆分微软公司的判决,最终与微软公司达成和解,但这不能要求别国必须遵循美国的判例,欧盟就对微软公司实施了严厉的制裁。更为严重的是,经济全球化使各国将反垄断矛头指向了国外企业,对国内企业则放松反垄断管制。
在中国,微软公司同样拥有垄断地位,并实施了相同的反竞争行为,中国却未对其提起反垄断诉讼。然而,中国企业频繁遭到国外的反垄断调查或起诉。中国的《反垄断法》刚获通过,中国没能有效利用这一武器对付“跨国巨头”。随着中国经济逐步融入全球,大批外资企业涌入国内,国内的一些企业积极地走出国门,全球性大市场正在形成,对反垄断造成极大的挑战。经济行为全球化了,但反垄断仍受国家地域的限制,中国有效贯彻和实施《反垄断法》面临严峻挑战。
微软案启迪中国政府:(1)反垄断正成为世界贸易保护的新工具,而国家利益至上成了世界各国反垄断所追求的目标;(2)垄断协议或滥甩市场支配地位不足以定罪;(3)区分不同性质的行政垄断,对国家垄断行为实施反垄断豁免;(4)加强反垄断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制定。
由于调整垄断行为的规范仍受国家地域的限制,将会有更多的中国企业遭到国外的反垄断调查或起诉,而且中国企业参与国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竞争将受限制。而外国企业将成为中国《反垄断法》的重点规制对象,微软、利乐等跨国巨头将遭到中国的反垄断调查或起诉。另外,在中国《反垄断法》的执法初期,将出现众多的反垄断诉讼,反垄断机构急剧膨胀,但能真正定罪的很少。在经济政策以及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下,中国的产业将向规模扩张方面发展,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国际竞争力讲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