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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甘肃省1997-2007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及中国统计年鉴、甘肃省年鉴为基础,采用城市化率和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及相关性分析对全省及省内14个市(州)的土地利用程度变化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甘肃省城市化发展呈逐渐递增的趋势,尤其2001年后上升的趋势更为明显,1997年甘肃省的城市化率为23.69%,2001年发展到24.51%,2007年甘肃省的城市化率达到31.59%。从2005年开始,甘肃省城市化水平大于30%,甘肃省城市化进程进入加速发展阶段。1997-2007年甘肃省除嘉峪关市,其余各地州市的城市化水平逐步提高。从2001年开始,各地州市的城市化率上升趋势更加明显,但城市化水平区域差异显著。截至到2007年,按照市区(不包括市割县)的非农业人口计,只有兰州市是1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2) 2007年甘肃省土地利用率为56.93%,远低于全国的72.8%水平。其中甘南州土地利用率最高为96.11%,土地利用率最小的嘉峪关市土地利用率为19.88%。2007年甘肃省土地垦殖率为10.62%,低于全国的14.21%水平,天水市土地垦殖率最高,为39.56%,定西市次之34.17%,临夏州为28.93%。嘉峪关市最小是2.51%。省会兰州市2007年土地利用率和土地垦殖率分别为86.66%、21.56%。(3) 1997-2007甘肃省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变化幅度不大,总体呈下降水平,1997-2007土地利用程度上升的城市有嘉峪关市、金昌市、张掖市、武威市。嘉峪关市最为明显,1997年-2001年期间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变化量为0.9404,而2002年-2007年期间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变化量为1.8475。金昌市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虽然也呈较快上升趋势,但没有嘉峪关市显著。1997-2007土地利用程度下降的城市有兰州市,白银市,天水市,酒泉市,定西市,陇南市,平凉市,庆阳市,临夏州,甘南州。兰州市1997年-2001年,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兰州市土地利用程度不断提高。2002-2007年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下降,变化量为-1.8204,这说明兰州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土地利用越来越合理,更加注意环境的保护,在注重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合理利用的同时,更加注意了土地利用强度,使兰州市的土地利用过程从量变到质变过渡。(4)除嘉峪关外,其它各地州市的城市化率与人均GDP呈正相关性,其中甘南州、定西市、平凉市、白银市、临夏州的城市化率与人均GDP呈极显著正相关性,陇南市、武威市、天水市、张掖市的城市化率与人均GDP呈显著正相关性,兰州市的城市化率与人均GDP的相关性也较好,这些城市随着城市化率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水平也持续升高。庆阳市、金昌市、酒泉市相关性一般,嘉峪关市比较特殊,城市化率与人均GDP呈负相关性。这是因为嘉峪关有着特殊的地理经济条件,导致非农业人口比重很大,所以流动人口较大,使其城市化率变化不稳定,而人均GDP则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持续升高。导致相关性呈负相关。(5)甘肃省各市的人口密度与地均GDP的变化是相辅相成的,各市的人口密度、地均GDP与土地利用程度的相关性变化趋势是一至的,但各个市人口密度、地均GDP与土地利用程度的相关性有很大的差异,即有正相关、又有负相关、还有不相关。其中兰州市、白银市、天水市、酒泉市、定西市、平凉市、庆阳市、临夏州和甘南州人口密度与土地利用程度呈负相关;张掖市、陇南市几乎没有相关性;嘉峪关市、金昌市和武威市的人口密度与土地利用程度呈正相关。(6)除金昌市和武威市城市化率和土地利用程度成正相关性,其余城市的城市化率与土地利用程度都呈负相关性。其中白银市、陇南市、天水市负相关性最高,R分别是-0.9479、-0.9448、-0.9008,达到显著水平。主要是因为甘肃省城市化率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提高,但土地利用程度却有所下降,所以相关性分析很多城市呈负相关性。这与甘肃省各地州市的土地利用规划有关。目前,甘肃省的土地利用正在努力朝更合理的方向发展,人为控制因素起着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使土地利用得到更好的控制,使土地的利用效率从量变上升到质变。甘肃省正处于土地合理利用调整期,当土地利用达到充分合理的情况下,城市化率水平会与土地利用程度呈高度正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