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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经历着由以往的农业社会向现在的工业社会,由过去的传统社会向当前的现代社会转型的社会转型期。原有社会模式下形成的固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而满足新形势、新要求的利益均衡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健全,导致社会资源配置出现不均甚至出现不均加重的现象,人民心中产生不满情绪并日趋增加,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逐渐增加和激化,引发了大量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而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广度的拓展,群体性事件变得日益频发、日益复杂,传统的政府一元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形势下有效防治群体性事件的需要。在目前这种严峻形势的要求下,就需要充分发挥包括非政府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在内的社会力量在群体性事件治理中的特有效用,加强政府间、社会力量间、政府与社会力量间的沟通与协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各自优势资源的高效整合,实现政府与社会力量对群体性事件的多元协作共治,最终实现对群体性事件的有效防治。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相关学界、相关学者有关群体性事件的概念、性质、特点等的详细分析,结合我国群体性事件实际总结概括了群体性事件的概念、性质、特点及社会影响。通过结合案例对比分析传统政府一元管理模式的缺陷和治理与善治理论指导下多主体多元综合共治的优势,推导出治理与善治理论指导下多主体多元综合共治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别对群体性事件防治过程中的四个主要参与主体政府、非政府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公众进行了角色分析并分别对它们在群体性事件不同发展阶段的职责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接着又对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防治过程中政府间、社会力量间、政府与社会力量间的协作现状和面临的现实困境进行了分析,同时有针对性地就如何改进目前存在的问题,如何加强政府间、社会力量间、政府与社会力量间的沟通、协作,最大限度的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各主体优势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对群体性事件的高效治理,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