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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风险一般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洪水、台风等。巨灾风险是特殊风险,一旦发生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并会给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带来巨额损失。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密度的增大,财富集中度上升,巨灾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也不断上升。 巨灾风险的破坏力强劲,造成的后果惨烈,灾后救助和恢复灾区的正常生活与生产活动,绝非易事。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发生频率最高且损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近年来,我国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呈明显上升趋势,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我国目前仍采取灾后融资模式应对巨灾风险,巨灾损失主要依靠政府补偿。2008年发生的汶川地震进一步凸显了我国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缺失,灾后重建问题给政府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我国巨灾风险管理制度远远滞后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纵观国际上成熟的巨灾风险分散模式的实践经验,巨灾保险作为一种资金储备和经济补偿的手段,其作用和效率不容忽视。推进巨灾保险的发展是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抗灾救灾能力、实现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国际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均建立了以巨灾保险体系为核心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如美国、挪威、英国、日本、新西兰、土耳其和我国台湾地区等。 通过借鉴国际先进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各方参与的市场化运作模式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是我国应对巨灾风险的有效途径。其中,构建和完善我国巨灾保险体系是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核心,同时还应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在更大的层面为应对巨灾风险提供资金支持。 因此,在我国建立政府、保险市场、资本市场有机融合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是当前需要尽快完成的迫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