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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这项制度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不相适应的现实矛盾下,出台的一项重大的惠农利民政策。这项制度的持续有效推进,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而且关系到农村工作在整个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发挥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陕西省旬邑县从2006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经过几年的运行,旬邑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式、补偿机制、基金管理以及重大疾病报销制度的探索和实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贵问题,消除了当地农民因重病致贫、返贫现象,也为其他地区创造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本文试图以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保障国家责任主体、基金来源、保障水平与生产力相适应、基金管理等相关保障思想为指导,以新中国历届国家领导人关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论述为总方向,通过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尤其是结合陕西省旬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筹资机制、补偿机制、基金管理等方面的现状和问题的分析,探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广大农村实际和旬邑县实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各级政府在发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可供借鉴的理论依据。本文通过文献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统计分析法,以马克思主义有关社会保障思想为依据,以国内有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学术研究为基础,立足陕西省旬邑县县情,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现状,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机制、补偿机制、重大疾病报销等方面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较之之前研究更新。本文第一章介绍了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研究方法、创新处等内容。第二章阐述了农村合作医疗在马克思主义视野下的社会保障思想和论述。第三章阐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形成历程、现状以及政策建议:拓宽筹资渠道,完善补偿机制,加强基金监管等,以期为其他地区提供一些参考。第四章,以陕西省旬邑县为例,对旬邑县在筹资机制、补偿标准、补偿程序、基金监管等方面尤其是重大疾病报销制度的具体做法进行了分析。第五章针对旬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推进这项制度的一些建议。本文的研究既是出于理论探讨的目的,又力求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基本的初衷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方面关于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现有研究不多的情况下,如何从马克思主义有关社会保障思想中汲取理论素养,运用到当前中国惠及群众最多,保障难度最大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实践中,并在具体实践中探索创新,形成相对稳定的政策进行再指导,这是本文入笔的缘由。但是,由于学识有限,探讨难免在理论层次和深度上有所欠缺和不足。因此,希望得到更多的指正,以期为以后研究有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