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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发生流动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是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的必然产物,他们的流动对于我国农村、城市三大产业部门的发展整体上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不仅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以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及其对我国城乡产业发展的作用分析为研究对象,引用了国内外劳动力流动的传统理论及其最新研究成果和理论,对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及其产生的效应进行了整体考察和具体分析,认为要积极促进并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不仅需要加快城市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还需要农村劳动力自身素质和自身技能的提高,及与之配套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尽快建立与完善,并且要有正确的政策措施来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和持续的流动。本文在资料收集和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比较分析,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等方法下,得出了几点结论:1.实现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城镇的转移流动是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和必然趋势。但现阶段我国劳动力的状况却处于“过剩”与“不足”的矛盾之中。过剩可理解为绝对过剩即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没有被充分利用和全部开发,每年仍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中转移出来,“不足”即为在大中型城市和东部沿海地区,仍然存在着企业用工短缺,劳动力不足,和“民工荒”的现象,劳动者的质量和地域分布不平衡,因此,合理引导劳动力流动,加快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步伐,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2.农村劳动力流动特点:从流动方式看,大都是自发流动或经朋友熟人介绍,或随着某个建筑工程队进入城市或城镇,缺乏市场经济的引导;从年龄来看,多是从20岁到50岁之间的青壮年劳动力,且男性多于女性;从从事职业来看,主要从事着二三产业;从受教育程度看,他们受教育程度较低,多数是初高中文化程度。3.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城乡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劳动力作为生产的基本要素,他们的流动影响到产业的区位选择和结构调整,影响到我国的城市化进程。随着劳动力的流动,城市中的二三产业得到迅速发展,企业效益得到提高,农村中农业、乡镇企业及第三产业也不同程度的得到发展。4.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缺乏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劳动者素质和劳动技能不高,农村劳动力市场建设滞后及信息的不对称,乡镇企业吸纳能力有限,严重阻碍了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甚至出现“民工荒”的现象。5.农民工回流的现象,不仅是城市发展中对农民工的排斥,更多是农民工进城成本太高,而回流对城市农村带来的影响既有负面效应也有正面效应。因此,充分发挥经济发展的动力作用,劳动者自身素质提高的促进作用,及社会相关制约制度,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全面开发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