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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低保”),是国家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不仅能够维护社会和谐,调节收入分配,也直接关系到贫困人口的生存问题。安徽省作为农业大省,经过长期努力,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但是安徽省农村低保工作实施中还是有不小的阻力与障碍,也遇到了一系列问题。基于此,本文选取了安徽省农村低保工作为研究对象,希望能够针对性的分析,有效解决农村低保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本文从安徽省农村低保的覆盖面、对象、低保标准、低保执行人员及配套措施方面进行分析,对安徽省城乡低保现状进行比较研究,指出农村低保覆盖面小、对象难以确定、保障水平低、工作实施难度大、工作效率低、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监督机制薄弱,经费短缺、缺乏动态管理等一系列问题。继而进行原因分析,低保对象认定的客观公正性有待提高、低保补助金的确定标准有待完善、低保资金投入不足、低保工作的展开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低保工作的实施效率较低。最后给出相关对策建议:首先,建立科学的收入核查方法,严格核定低保对象,强调了对象的公开和对于低保家庭的持续跟踪调查;第二,结合各区域情况,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合理的农村低保标准;第三,加大资金投入,覆盖更多低保人群,强调做好低保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措施,提高低保覆盖面;第四,完善低保制度体系,完善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各地农村实际情况,分区域给出不同的指导性建议;第五,建立科学高效的农村低保监督体系,不仅加强行政机关内外部的监督,也要求行政机关对低保对象进行监督;最后,引进低保工作人员,建立科学高效的农村低保工作队伍,提高效率、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