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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品。学界对唐律疏议的研究成果众多。本文的研究对象仅是律典中一个条文——盗毁天尊佛像条,通过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经济、宗教情况的阐述,来寻求条文形成的内在动因。这样就使得我们更好的理解条文内涵。本文第一部分是对条文的解释说明。本文第二部分是论文的主体。先说明佛教在社会流传广泛的原因。介绍从东汉末年至隋灭陈近四百年时间内政权更迭,战乱频繁,人口大量减少,百姓在死亡线上挣扎情况。佛教又鼓吹来世,教导人们安于现状,这就迎合了当时大众的心理,使得其迅速传播。佛教教义本来就鼓励信众兴福田事业,再加上这一时期战乱影响,百姓生活困苦。这一切都有利于佛教的传播,佛教教义不断地深入人心。接着介绍造像情况。把年代较早的以及较大的石窟造像,以及这一时期的寺院数目和僧尼数目做成表格列出,数量巨大的寺院佛塔、石窟、僧尼表明佛教在社会上流传程度。这些反映出当时造像的活跃程度。教义鼓励信众积极营造寺院台阁与造像,其意义可以兴福,兴福可以求得来世幸福,免受地狱之苦。本文还从经济史角度找寻一些关于造像的情况。造像里有很大一部分是金铜造像。金铜又是价值很高的贵金属,为什么会出现用金铜造像,除了佛教是外来宗教的因素外,货币混乱也是很重要的原因。“转钱为器,转器为钱”就是这一现象的很好说明。从汉朝开始货币混乱的问题就一直存在,同样的问题也遗留给魏晋;再加上受战乱的影响,政权出现频繁,使得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货币极其混乱。实物取得货币地位并作为衡量犯罪获取赃物尺度出现在法典之中。经济活动中大量使用实物交换,金属货币就可能作他用。金铜造像就是其中领域之一。工匠问题在文中也有所提及,文中提到民间工匠技术甚至比官家更甚一筹,也从侧面反映出民间造像活动如此活跃的一个支撑因素。最后是对反佛思想与反佛运动的介绍。选取东汉王充、南朝范缜两位在无神论思想史领域的代表人物以及一些士大夫的言论。从东汉开始及以后就不断出现反对封建神学、反对佛教的思想、言论及实践活动。唐以前以官方为代表的反佛运动发生两次——北魏与北周,且全部位于北方地区。社会上一直存在反佛的思想与实践,甚至这种活动是以官方为代表进行的,这就给盗毁佛像提供了优越的社会环境。本文第三部分介绍此行为入罪的进程及历代法典的规定情况。本部分介绍已知最早的盗佛像被处罚的案例是发生在北齐年间。到隋文帝杨坚时又比照重罪十条来进行处罚,力度空前。“比照”的言外之意就是佛教处在儒教之下,宗教权力没有超过封建王权,相反以法典的形式确立了佛教在正统的儒教之下。这也是唐律所遵从的,而第一次做出表率的是在北魏与北周的反佛运动。唐律的处罚没有隋重,而仅仅是按照盗赃罪处罚,进一步证实佛教的从属地位。新生政权建立不久,社会动荡不安,而佛教有利于维护统治,借用程度大;当政清人和,社会安稳,百姓安康富足,借用程度就小。封建王权可以根据实际社会治理情况,随时调整宗教的管理活动。